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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為在美再提專利訴訟:指控美國第四大運營商

摘要:華為在美國德克薩斯州東部地區(qū)法庭向美國第四大運營商T-Mobile提起專利訴訟,控訴后者拒絕與華為達成專利授權協(xié)議,并繼續(xù)使用華為的4G LTE相關通信專利。這是繼兩個月前起訴三星電子侵犯4G專利之后,華為在美國發(fā)起的又一起專利訴訟案件。(注:華為在深圳與美國加州同時起訴三星電子。)

  Iccsz訊  美國時間當地周二,華為在美國德克薩斯州東部地區(qū)法庭向美國第四大運營商T-Mobile提起專利訴訟,控訴后者拒絕與華為達成專利授權協(xié)議,并繼續(xù)使用華為的4G LTE相關通信專利。這是繼兩個月前起訴三星電子侵犯4G專利之后,華為在美國發(fā)起的又一起專利訴訟案件。(注:華為在深圳與美國加州同時起訴三星電子。)

  據華為的30頁訴訟文件顯示,其訴稱自身提出根據公平、合理和非歧視原則(FRAND)向T-Mobile提出專利授權協(xié)議,但遭到了T-Mobile的拒絕,而且后者還在繼續(xù)使用華為14項專利保護的標準技術。文件顯示,華為早在2014年6月聯(lián)系T-Mobile,要求后者簽署保密協(xié)議開始專利授權談判。但T-Mobile拒絕簽署保密協(xié)議與授權談判。

  訴訟文件顯示,華為因此要求法庭判決自身與T-Mobile的專利授權談判符合公平、合理與非歧視原則,并判決T-Mobile未經授權使用華為專利。但T-Mobile則訴稱,其同意與華為進行專利授權談判,不過拒絕了華為的報價條件,因為華為的授權費用不合理、不公平,違反了公平合理與非歧視原則。

  T-Mobile總部位于美國華盛頓州貝爾維尤市,當地媒體《Puget Sound商業(yè)周刊》最先報道了這起訴訟。華為終端的美國總部位于德克薩斯州,但今年年初在貝爾維尤開設了研發(fā)中心,并正在積極招聘擴張,預計明年員工數量將達到100人。華為全球有16萬員工。

  T-Mobile是美國第四大運營商。截至去年年底,T-Mobile在美國共有用戶8300萬人,營收增長8.3%,4G LTE的POP入網點達到3.05億個。過去兩年時間,T-Mobile每個季度新增用戶200萬人。

  不過,T-Mobile與華為的關系并不融洽,雙方目前并沒有供應合同。據《西雅圖時報》報道,2014年9月,T-Mobile曾經指控華為員工非法竊取其智能手機測試機器人技術,在T-Mobile實驗室未經許可拍照并試圖帶走部件,造成了數千萬美元的損失。當時華為承認自己員工行為不當,并開除了這兩名員工。

  這一專利訴訟還不禁令人聯(lián)想到兩周之前高通與魅族的專利訴訟案。上月底,高通在上海和北京知識產權法庭向魅族提起專利侵權訴訟,指控后者侵犯了高通涉及3G以及4G LTE無線通信的相關專利。高通在聲明中同樣指責魅族拒絕與高通達成專利授權協(xié)議。而魅族隨后則召開新聞發(fā)布會,指責高通的專利授權要價太高,是違法公平、合理和非歧視性原則的。

  這兩起訴訟有著諸多相似之處。華為和高通都擁有4G LTE網絡通信的標準技術專利,因此有權要求使用相關專利技術的廠商或運營商達成專利授權協(xié)議繳納專利費用。而T-Mobile和魅族都認為對方的專利授權要求違反了公平、合理和非歧視原則,從而拒絕達成專利授權協(xié)議。

  此前高通已經根據中國發(fā)改委反壟斷審查后的整改標準,與中國100多家智能手機廠商重簽了專利授權協(xié)議。華為此前也與蘋果達成了專利交叉授權協(xié)議,由于華為向蘋果授權的專利769件遠遠多于蘋果授權華為的98件,因此蘋果每年需要向華為交納數億美元的專利許可費用。

  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之際,專利也不可避免地成為常規(guī)武器。值得一提的是,近期華為開始頻頻在海外主動發(fā)起專利訴訟。此前主動挑戰(zhàn)在智能手機領域擁有數萬件專利的三星電子,被視為華為在海外專利訴訟的一個里程碑事件。而無論是此前訴訟三星,還是此次訴訟T-Mobile,都是圍繞著華為的4G LTE通信專利。

  專利訴訟不僅有利于華為的專利授權收入,更有利華為終端在海外提升品牌價值。華為終端在美國正處在增長階段,去年華為代工了谷歌Nexus手機,今年榮耀品牌在美國正式上市。專利訴訟無疑有利于華為在美國的品牌營銷,也有利于華為與運營商的談判砝碼。

  華為數據顯示,其在美國擁有9800件專利,其中7400件是通信技術專利,2200件數字處理技術專利。此外,去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數據顯示,華為以3898件專利申請位列通信公司首位,高通以2442件專利申請位列次席,中興通信以2155件專利申請排行第三。根據華為公布的數據,其2015年研發(fā)支出高達92億美元,占其銷售額的15%;而高通財報顯示,其2015財年研發(fā)支出54.9億美元,占其銷售額的22%。

  不過,專利訴訟在通信行業(yè)已是司空見慣,主要廠商都曾經卷入訴訟,其中包括了蘋果、三星、摩托羅拉、微軟、愛立信、HTC等業(yè)界知名廠商。雙方通常會經過長達多年的法律訴訟、上訴以及反訴,最終達成和解或是專利授權。值得一提的是,蘋果與三星的智能手機專利訴訟大戰(zhàn)已經延續(xù)了5年之久,直到目前也未能達成最終判決。

  2010年微軟和摩托羅拉曾經就視頻播放以及Wi-Fi相關的基礎標準專利授權進行了持續(xù)數年的訴訟。當時摩托羅拉要求微軟按照Xbox整體售價2.25%向其專利授權費,相當于每年要求微軟繳納40億美元授權費,這也是摩托羅拉之前與其它公司達成的專利授權協(xié)議,而微軟則認為這一要價不合理,拒絕達成協(xié)議。這一訴訟混戰(zhàn)經過數次法庭裁決與上訴,直到2015年才由谷歌和微軟達成最終和解,而且微軟加入了自身對Android的專利訴訟作為條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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